2012年5月9日星期三

傳 FBI 要求 Facebook、Google+ 等社交網路為其留後門,以後會上演「竊聽風雲」網路版嗎?


傳 FBI 要求 Facebook、Google+ 等社交網路為其留後門,以後會上演「竊聽風雲」網路版嗎?


過去在需要監視犯罪嫌疑人時常常會用到竊聽電話的方法。但是隨著網路時代的到來,人們(當然其中包括了疑犯)越來越多的通過 Facebook、Google+ 等媒介來交流,而當類似 FBI 這樣的執法機構在面對上述社交網路時,似乎就顯得有一些束手束腳了。不過根據 CNET 的消息,FBI 已經針對美國 1994 年通過的通訊協助法律執行法(Communications Assistance for Law Enforcement Act)提出了修正案。如果消息屬實的話,那未來以網路交流為主的網站將被要求為 FBI 留一個後門,用來監視嫌疑人的動態。對電信商來說在與政府機構合作進行監視、監聽時,即便沒有獲得法院授權他們也不用怕會惹上官司。而在 FBI 這邊則和過去一樣,事前必須先得到法院的批准。

假如修正案通過的話,未來可能發生的情況是:一些科技公司或是電子前線基金會(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這樣的民權維護組織將會跳出來反對擴大通訊協助法律執行法的執法範圍;Apple 也會被有關竊聽視訊通話(類似 FaceTime、Skype 等服務)的內容觸到神經,開始四處遊說抵制修正案。來自民間的正義使者 vs. 政府強權,肯定又會是一出精彩的大戲。不過 FBI 目前仍未確認這一修正案的存在,但同時他們也表示自己無法強制進行竊聽,而「going dark」(FBI 用來形容無法在網路上監控嫌疑人的情況)的問題自網路普及以來一直是個比較大的困擾。這樣看來「竊聽風雲」能否上演,現在還真是個未知數呢。點擊來源可以閱讀更多的相關資訊,大家覺得以保護一般民眾為名,讓執法機關這樣開後門合理嗎?

Original Page: http://chinese.engadget.com/2012/05/07/fbi-wants-social-network-wiretap/

Sent from Feeddler RSS Reader



Sent from my iPhone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