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契真義
(Christian Living : Fellowship)團 契的含意, 團 契的功能,
一位音樂家要演奏一曲美妙的樂章,需要長時間的苦 練、思索、融會及忘我,才能成功. 一班音樂家要同台演出,更需加倍的時間、絕對的準確、完全耐煩服及跨越自我,才有機會奏出完 美無瑕的動人樂曲。
一 位主內肢體若渴求有美好的靈性,便需要用心的追求、克己的生活、無私的愛心並熱切的事奉,才慢慢地培養起來; 一班主內弟兄姊妹,若渴求建立一個美好的團契,為何不構思這團契有如一個樂團?每一位都是樂團中的一分子,奏得和諧與否, 全賴每一位成員的配合與付出。
我在神學院受訓時,有一次在音樂理論課堂上,老師說:「我很多時候到大會 堂聽中樂演奏時,每次只聽上半場的節目(通常是各種樂器的獨奏),一到下半場我便離去,因為那中樂的合奏有如中國人的合作,各自吹打,真叫人吃不消。」不 是嗎?中國人合奏時,高興如婚筳,悲哀如舉哀,那種吵耳的吹奏敲打,相信沒有多少人能在當中感到陶醉。為甚麼獨奏起來卻又那麼好聽?另一方面使人奇怪的 是,將同樣的中樂樂章,以西洋樂器合奏(如管弦樂團)奏出來,是多麼柔和悅耳。
上述問題的成因主要有兩個:其一是那樂器的本質;另一就是那些吹奏的人。中樂樂器 裏,有些在製作時根本不是用作合奏,也不適宜用作合奏的,因它在音準上與其他樂器有差距,合奏起來時就自然不太和諧。至於那些演奏的人,因沒有足夠的羣體 合作訓練,或者個別演奏者根本沒有那合作的精神,知識,合奏起來時自然不大協調。
當我們想到神怎樣創造人類,就很清楚我們絕非單純是一件「獨奏樂器」,神明顯地說:「那人獨居(獨奏)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 (配樂)……」這表明我們在一起時「奏不出和諧的樂章」,問題不在「樂器」的天然構造本身,乃在於技術上的配合與後天的培養。因此個人獨奏的意識愈強,那 團體合拍的生活便愈難配合。
團契是一羣人所建 立的,到底團契的意義是甚麼?不要將團契的意義無限地擴闊演繹,不少人對團契的意義有過分完整的看法,但筆者對這些看法提出積疑:
1/ 團契就等於教會?
不少教會的團契,負責的人有如牧者,這樣說當然指他們不是真的教會牧者,他們多是 神學生,執事或女傳道,甚至只是教會中的哥哥姐姐。他們將團契建立成教會內的小教會,可獨立地處理聖經所形容教會內的一切事務,如佈道,信徒栽培,敬拜及 禱告……等事工,甚至有其獨立的財政與支持宣教的工作。
2/ 團契有如主日學?
有些團契所編排的週會,幾乎一律是查經或講道,形式大多是按卷研究。開始時可能有些 團友不大習慣,但久而久之己完全適應,要改回多變化的形式反而更難。其實問題是:這種聚會可否歸屬為團契的聚會?
3/ 團契是育嬰所?
有一類團契,週會內容雖有變化,但所有職員也有同一想法──而且是很好、很屬靈的想 法:我如何使團友在靈命上早日快高長大呢?所以,團契職員變相要作屬靈的保姆,形成團契有不少老氣橫秋的屬靈乳娘,輩份分明。
4/ 團契成為事奉學堂?
有些團契職員極重視「事奉」,所以把團契週會編成一系列的訓 練講座,竭力使團友們都能成為獨當一面的事奉好手。哪一位事奉不力,或所學未如理想,便會被編坐冷板凳,雖未致要罰佢煮飯洗盆碗,但團友少不免對他疏離。
5/ 團契變成一個龐大的屬靈系統
更有一些團契,看 重團友的關顧,將團契建立成一個緊密的網絡。事無大小,總之團契中有哪位肢體頭暈身熱,哪天靈修不夠二十分鐘,哪次在背後罵了導師一句,回到團契聚會中便 會受到車輪式的嚴刑拷問。
6/ 團契只是佈道機器?
團契歷來都是教會人數增長 的主要來源,日子久了會形成一種團契內在的壓力,例如:各團契彼此間的競爭;今年教會計劃要有承包制;團契職員會商討如何組織布道,應擧辧多少次佈道 會……等等。這就是團契的意義嗎?
7/ 團契是相交會所?
有些基督徒認為,團 契應是共同相交,相愛的地方,不應有其他的工作,因此,職員會只負責信徒交際的策劃工作。如要玩就要玩得盡情,不應該先有培靈,佈道,訓勉之後,才來相 交。要培靈就該去培靈會,要追求就要上主日學。因此,團契變成十足的社區中心。
以上的種種意義,從正面的角度來看,絕對沒有任何錯處,只是我盼望團契的職 員甚至是每一位團友,想一想:團契的正確意義是甚麼?我們團契現在的運作真的就是團契的真義嗎?
「團契」一詞的英文為fellowship 、communication ,有相交、分享的意思。在約翰壹書一章3節:「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使徒約翰很清楚地指出我們相交的基礎是 建立在與神的相交上,而團契一詞與聖餐的英文是同一字源──communion,它包含了三個主要的意思: 1) 感受; 2) 分享; 3) 相交。現分別說明如下:
1/ 團契的感受可分為三方面:
.合一的感受 (sense of unity)
.身分的感受 (sense of identity)
.歸屬的 感受(sense of belonging)
2/ 分享也可分為三方面:
.信仰的分享
.愛心的分享
.物質的分享 (徒二42;林後八4──在信徒的捐獻上有分)
3/ 相交也可分為三方面:
.與神的相交
﹒與信徒的相交
﹒與外邦人的 相交
我們的團契可有以上種種的含義?
以下的團契箴言希望能成為你們建立團契的準則:
「團 契是一個共施、共享、共有的合一群體。」 作者: 譚俊德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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